課程名稱 |
勞工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Labor Law (Ⅰ) |
開課學期 |
102-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王能君 |
課號 |
LAW5091 |
課程識別碼 |
A21 M50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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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法研1 |
備註 |
開放修過勞工法(A01 33400)或勞動法(A01 28150)之大學生選修。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22LAW5091_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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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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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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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勞工法專題研究上課內容將以勞動法的基本問題作為研究對象。第一次上課時排定同學之報告順序。每週上課指定一名或兩名同學做30-50分鐘的口頭報告,其他同學每週均有參與討論(包括發問)的義務。 |
課程目標 |
課程目標在於從學理及實務的角度,深入研究勞動法之各項基本問題,並訓練同學之勞動法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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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本課程在選課資格上不設任何條件,歡迎對勞動法有興趣的研究所同學參與本課程。但是期待選課的研究所同學都能夠對於勞動法有一定程度之理解,因此建議事先研讀勞動法相關教科書。第一次上課將排定報告順序,因此請選課的同學務必出席。此外,期待所有參與本課程的同學都能熱心參與討論。
本課程非常重視平時的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上課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亦將酌扣成績。我每週都會登記「出缺席」以及「發言次數及該次發言成績」,以作為期末評分之依據。如果經常出席課程「有困難」的話(特殊事由可請假),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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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過去的經驗,已經選到課同學,經常有三分之一到半數退選。這不僅造成「想選課又選不到課的同學」的困擾,其實對於我和教學助理準備教材、安排課程也有若干的影響。如果真的想要選修本課程,煩請於第一次上課時務必出席,在做完課程說明之後,當場決定要不要選課(同學當然有退選的自由),然後我們就來決定報告順序。確定要選課的話,我或教學助理會發給授權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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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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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一 17:20~19:00 每週二 13:00~15:00 每週三 13:00~15:00 備註: 一、每人(組)以20分鐘為原則。二、須事前以e-mail預約時間。三、原則上以每
週一為主。 |
指定閱讀 |
指定參考資料或教材將於上課時介紹。 |
參考書目 |
指定參考資料或教材將於上課時介紹。
建議參考書:
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第2版)》(新學林、2009年)
林更盛《勞動法案例研究(一)》(瀚蘆、2002年)
黃越欽著、王惠玲監修、黃鼎佑補訂《勞動法新論(第4版)》(瀚蘆、2012年)
黃程貫《勞動法(修訂再版)》(國立空中大學、1997年)
黃程貫編《新學林分科六法 勞動法》(新學林、2012年)
劉志鵬《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元照、2000年)
菅野和夫『勞動法(第10版)』(弘文堂(日本),2012年12月)
西谷敏『勞動組合法(第3版)』(有斐閣(日本),2012年12月)
荒木尚志『勞動法(第2版)』(有斐閣(日本),2013年5月)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口頭報告 |
30% |
口頭報告時間大致上以30-50分鐘為宜。視選課人數不同,開學時將規定時間。 |
2. |
期末書面報告 |
30% |
2014年6月16日(三)下午17:30以前將期末報告電子檔傳送給授課教師,並於18日(三)下午15:00以前,將書面報告送達院辦公室之信箱。 |
3. |
平時表現 |
40% |
本課程非常重視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同時,上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將酌扣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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